(记者李晓玲 通讯员 吴玉萍)2月13日上午,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法官到河东看守所以视频庭审方式审理并宣判了该市首例利用疫情虚假出售口罩诈骗案。
1月30日,被告人王某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其本人所居住小区业主微信群发布销售N95口罩的虚假信息,对向其咨询的罗某某等人宣称自己有防疫口罩可以售卖,骗取被害人罗某某等14人向其转账共计人民币3980元。
2月3日,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接到被害人罗某某报案,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归案。
2月11日,河东公安分局将该案向河东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2月12日,河东区检察院向河东区法院提起公诉,同日,法院立案受理。
2月13日,河东区法院适用速裁程序视频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中,王某对指控的事实、罪名没有异议。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销售防疫用品的名义,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全部赃款已收缴并发还各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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