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徐州市领导对徐州市中级法院制定措施服务保障中小微企业发展给予批示肯定,法院落实中央、省市精神行动迅速,积极依法履行职能,措施具体、操作性强,相关部门要学习借鉴,形成合力抗击疫情,保障民生促发展。
疫情袭来,如何助力中小微企业打赢这场突如其来的疫情遭遇战? 2月5日,徐州中院制定了《疫情防控形势下服务保障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从便捷高效化解纠纷、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强化司法导向作用、优化服务保障机制四个方面帮助中小微企业渡难关。徐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花玉军强调,助力企业措施,关键在于落实!
“你好,我是徐州某热电公司,我们的账户被冻结了,没钱买煤炭。疫情时期,大家都在家里呆着,没暖气不行啊!”邳州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响起了急促的电话铃声。原来,今年1月14日,该公司因纠纷被申请强制执行,邳州法院依法冻结其银行账户100余万元。考虑到该公司是市重点民生保障企业,执行局局长范昱晖立即组织研究,决定解除该公司的账户冻结,对其等值的机器设备进行“活封”,这些机器设备可以由公司继续保管使用。发稿前,记者了解到徐州某热电公司已在第一时间采购煤炭投入生产运营,正常保障了居民的供热供气,实现了民生保障、企业发展“两不误”。
无独有偶,睢宁法院也通过“替代查封”方式为企业生存发展提供空间。徐州某置业公司在经营期间因债务纠纷被申请强制执行,睢宁法院依法对其银行账户进行冻结。该公司因为纳税、发放工人工资出现困难,向法院请求支持帮助。因涉及工人工资、企业生存,执行局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多次沟通协调。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睢宁法院用查封其开发的可预售房地产代替对银行账户的冻结,为公司经营运转留足空间。
被告徐州某新材料公司因合同纠纷被徐州开发区法院冻结银行存款38万元。因资金周转不动无法复工复产,该公司申请解除查封。徐州开发区法院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在征得保全申请人的同意后,不到一个小时,徐州开发区法院即通过线上执行方式解除了对该公司银行账户的查封,助力其复工复产。
“受此次疫情影响,企业普遍存在现金流紧张问题。对此,我们尽量减少冻结企业基本账户,依法采取‘活封’方式让企业能够复工复产。同时,对于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我们依法综合评判,在企业转贷融资等方面提供有效的司法支持。”徐州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单云娟向记者介绍。
截至2月10日,徐州两级法院已通过变更强制措施为13家企业解冻银行存款5003万元,解封房产2套,删除失信被执行人信息30件。
花玉军表示,全市两级法院要实时掌握涉法诉求,快速交办督办,及时办结反馈,助力中小微企业渡过此次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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