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我的朋友在某山场发现有被风吹倒的树木,便将树木锯断,总木材共计27.13立方米。请问,砍伐被风吹倒的树木是否构成犯罪?
【解答】
赖丽萍(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陈先生,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涉案林木立木蓄积五立方米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量较大”。您的朋友砍伐的虽然是风折木,但其未经林木权人同意,也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涉案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邱玉香 整理
责任编辑:林少颖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综合执法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法行天下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综合执法时评网 sp.zhzfzix.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37 15311203802 010-53326578
监督电话:1326133605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spaqfz@163.com 客服QQ:2477399413 通联QQ:224356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