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李某野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由文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文昌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某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文昌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7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李某野明知林某等人在文昌市昌洒镇月亮湾附近非法开采坡砂出售,仍安排他人前往该地收购坡砂出卖牟利。经查,李某野向林某支付购砂款共计人民币107万余元,李某野非法获利10万元,依法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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