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讯 记者黄洁 记者日前从北京市司法局了解到,近年来,北京市司法局努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努力推动行政纠纷在初始阶段化解。2023年,北京市司法局在立案审查阶段成功调解行政复议案件300余件,调解率18%,今年前10个月已成功调解行政复议案件600余件。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将调解作为行政复议办案的重要内容,在总则中作出规定。根据这一规定,北京市通过丰富的调解实践和提炼总结,探索形成了“多方联动法、实质诉求法、主动纠错法、特别关注法、心理疏导法、类案引导法、防患未然法、提前介入法”8个行政复议案前调解工作法,并将这些工作法广泛宣传,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调解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与此同时,北京市司法局还将调解的典型案例汇编成册,下发至全市各行政复议机关和相关部门,帮助厘清案前调解的思路和要点,并深化各级行政机关对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重要性的认识,在服务保障中心工作、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优化营商环境等领域大力开展行政复议案前调解工作,全力做深做实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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