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山东讯(□张霞 通讯员 李明 黄莹)3月18日,山东省检察院召开视频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平稳发展的实施意见》的相关情况,综合运用打击、监督、保护、服务等多种手段,努力为企业顺利复工复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用足用好打击手段,严惩妨害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违法犯罪行为
山东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对各类涉疫情刑事犯罪从严、从快打击,大量相关案件实现当天批捕、七天结案。截至3月17日,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涉疫情刑事案件268件382人,受理审查逮捕48件62人,批准逮捕35件43人,不批准逮捕10件16人;受理审查起诉48件59人,起诉35件53人;一审判决23件24人。从涉及罪名来看,诈骗罪132件144人,数量最多。其他依次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67件147人,列第二位,其中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27件51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16件39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15件42人,非法经营9件15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55件66人,列第三位,其中妨害公务罪20件22人,寻衅滋事罪16件16人,妨害传染病防治罪11件17人,非法狩猎罪6件8人,非法收购、出售国家濒危野生动物罪2件3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5件7人,列第四位;故意伤害罪4件4人,列第五位;其它罪名5件14人。办案中,检察机关严把政策关、法律关、事实关、证据关,既体现从严从快打击的政策要求,也防止不分具体情况搞“一刀切”;既不人为拔高,也不降格处理;既注重打击效果、形成震慑,也注重消解戾气、促进和谐。77.6%的刑事案件被告人真诚悔罪、认罪认罚,获得从宽处理。
二、用足用好监督手段,妥善办理各类涉疫情法律监督案件
全省检察机关严格落实依法防控要求,综合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确保应对疫情影响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有力有序推进。一是注重区分罪与非罪界限,监督公安机关刑事立案110件146人、撤案105件119人,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检验。淄博高青一名男子不听劝阻,与防控人员言语冲突后逃离,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立案侦查。检察机关经认真研究,认为其行为社会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遂监督撤销刑事立案,建议予以行政处罚。二是积极提供便利服务,采用电话办、邮寄办、智能办等方式,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015件,抗诉或建议再审90件,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疫情期间的诉讼合法权益。三是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的职能价值,办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316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烟台市开发区一家药店疫情期间以高出进货成本50%的价格销售N95口罩,群众反映强烈,检察机关调查了解情况后向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监督履职,该药店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四是践行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在野生动物保护、医疗卫生、市场监管等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36件,督促弥补社会治理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莱州市检察机关发现多家养殖场和养殖公司未取得许可证繁殖野生动物,存在非法流入市场的可能性,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监督其纠正。
三、用足用好保护手段,切实保障企业和个人合法权益
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坚持以多办案、办好案,把各项服务保障举措转化为活的司法政策。一是为受疫情冲击企业生产经营依法提供便利。办案中审慎采取限制人身和财产权利的强制性措施,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11人次,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183人。德州市德城区某民营企业负责人因非法接收外籍务工人员被羁押,其所在企业受疫情和办案双重冲击,停工停产、濒临倒闭。检察机关经调查,认为该负责人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主观恶性不大、人身危险性较小,无羁押必要性,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便于临时经营企业。后案件宣判,犯罪人员依法受到惩处,未对企业造成过大影响。二是全力支持受疫情影响劳动者依法维权。深入开展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专项监督,办理追索劳动报酬案件11件,涉案金额292万元。博兴县某建筑公司拖欠44名农民工薪酬一案在疫情期间开庭,因该案涉案人员多、证据量大,不适宜采取互联网庭审方式进行。为尽量加快办案进度、争取早日为农民工讨回欠薪,同时确保人员安全、避免交叉感染,检察机关与法院和相关当事人沟通,44名农民工委托两名诉讼代理人与公诉人一起出庭。后该案宣判,农民工诉讼请求全部获得法院支持。三是妥善化解疫情期间各类矛盾纠纷。通过信件、网络、电话等非接触方式受理来信来访5960件,依法全部按时办理答复。日前,个别群众因不理解疫情防控政策,向临沂市河东区12309检察服务热线反映情况,检察人员耐心向其解释有关政策要求,劝导其服从大局,积极配合,获得群众认同。随着疫情逐渐好转,目前全省县区级12309检察服务大厅已经全部重新开放,及时受理群众来访。
四、用足用好服务手段,努力提供各方面急需的“检察产品”
全省检察机关强化联动配合,深入了解企业、学校、社区涉疫情法律需求,个性化订制服务举措。一是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服务。省检察院与省工商联共同下发为我省企业防控疫情复工复产提供检察司法保障的通知,对疫情防控期间办理涉企案件、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提出细化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普遍组建法律服务专家团队,为民营企业实时提供普法、咨询、权益维护等服务。淄博市高新区检察院抽调办案骨干组成三个工作组,定点联系9家服务企业,采取“三摸一落实”措施,全面准确摸清企业复工人员情况,整理汇总企业复工防疫相关资料,帮助企业做好复工材料上报,协调解决复工遇到的法律困难和问题,帮助辖区企业100%复工复产。二是为广大学生及家长普及法律知识。各级检察机关立足未成年检察工作办案经验,与教育部门和学校加强合作,利用“云课堂”等方式向学生推送、教授疫情防控、校园安全等相关法律政策常识。近期,菏泽市检察机关结合大量案例精心制作课程视频,通过菏泽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等,向全市50万中学生推送“众志成城抗疫情,法治相伴同你行”法治课,受到广泛好评。三是为社区抗“疫”贡献检察力量。各级检察机关广泛开展党员社区“双报到”工作,广大检察干警活跃在人员排查、体温检测、清洁消杀、防控宣传、防疫劝返、值班值守、秩序维护等工作一线,涌现出“父女齐上阵”等一批感人事迹。2月中旬,菏泽市临床抢救用血严重不足,菏泽市检察干警集体踊跃无偿献血,为新冠肺炎等疾病救治扫除隐患。
当前,山东省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进展顺利,各项检察工作也走上了“快车道”。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疫情防控和各项检察工作“两手抓、两手硬”,落实好日前出台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平稳发展的实施意见》,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为夺取疫情防控全面胜利作出更大的检察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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