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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援人心声:维权难,没有法律援助维权更难

来源: 作者:时间:2020-04-14

  我叫李某某,家住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关帝庙镇。2018年4月份,我经人介绍到砀山县葛集镇贾寨村“三通惠民村级服务站”建造简易板房。2018年5月6日,我在施工过程中摔伤,先后被送入砀山县人民医院和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抢救治疗,经医院诊断为:颈椎棘突骨折胸椎压缩性骨折、肺部感染、消化道出血。我住院37天,截至2018年6月12日已发生医疗费15万余元,家里已经没有能力继续支付医疗费,但是公司和分公司以及项目负责人均相互推诿,谁也不愿意承担责任,我没有办法,只能先办理出院。

  家里条件本来就很差,这次受伤,又花了这么多钱,欠下了巨额债务,眼看着后续的治疗费用也没有着落,我们一家陷入绝望。后来听人说没钱打官司可以找法律援助,我和家人便找到了砀山县法律援助中心,希望能得到他们的帮助。值班的陈律师接待了我们,在了解了案情之后,立即向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做了汇报。经审查,我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法律援助中心立即指派安徽梨苑律师事务所陈毛路律师为我代理。

  陈律师接受我的委托之后,先就前期医疗费帮我进行了起诉,案件经过一审判决后,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在二审中陈律师又作为我的代理人参与了诉讼。后来公司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文书,陈律师又帮我申请了强制执行,终于拿回了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

  2019年6月份,我的后续治疗基本结束,但是我的赔偿问题跟公司还是不能达成协议,无奈之下,我只有再次申请法律援助并得到批准,同样由陈律师继续为我代理。

  陈律师在整理好相关证据并再次将公司诉至法院。公司立即申请了管辖权异议,被一审法院驳回之后,公司又提起上诉并被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驳回。公司的意图非常明显,就是想拖着我,拖到我受不了了,不起诉了,来达到自己的目的。陈律师为避免我和家人继续遭受诉累的折磨,跟我们分析了当前和以后可能面临的形势,最终我们选择调解的方式来解决。经过法庭组织的多次调解,公司一次性赔偿我各项损失九十六万余元,并且赔偿金也及时的给付到了我手里。历经一年半的时间,前前后后打了几次官司,我终于拿到了赔偿金,真是太感谢砀山县法律援助中心和陈律师对我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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