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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院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

来源: 作者:时间:2020-05-11

摘要:4月24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通报2019年山东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有关情况。

  民主与法制网山东讯(□张霞 通讯员 段格林)4月24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到来之际,通过网络视频形式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2019年山东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有关情况,并公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件。出席新闻发布的有省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马莉莉同志,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于军波同志。

  2019年,山东法院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激励和保护创新、促进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司法保障。

  提高审判质效,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

  全省法院始终坚持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严把事实认定关、法律适用关,发挥司法裁判的正确导向作用,依法公正高效审理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

  2019年全省各级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4746件,同比增长41%。其中,商标权案件5845件,同比增长38%;专利权案件1195件,同比增长18%;著作权案件6071件,同比增长46%;不正当竞争等其他知识产权案件1635件,同比增长56%。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5178件,同比增长57%。共调解撤诉结案10059件,同比增长51%,调撤率达66%。新收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19件,同比增长9%。新收侵犯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264件,同比增长20%;其中,侵犯注册商标类案件242件,同比增长17%;侵犯著作权类案件19件,同比增长170%。共审结侵犯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244件,同比增长24%。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二审案件1023件,同比增长64%;审结1057件,同比增长85%。济南知识产权法庭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3252件,审结3257件;其中,新收跨区域管辖涉技术类案件941件,审结967件。青岛知识产权法庭新收民事一审案件1786件,审结1833件;其中,新收跨区域管辖涉技术类案件270件,审结279件。

  2019年山东法院知识产权案件总体呈现出“案件数量迅猛增长、涉技术类案件审理难度加大、涉互联网案件增速明显、侵权赔偿数额普遍提高”的特点。反映了全省知识产权创新应用日益活跃,企业品牌意识不断加强,互联网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拓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力不断增强。

  推进改革创新,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

  山东法院抓住司法体制改革的良好机遇,锐意改革、勇于创新,积极应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需求,不断优化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整体效能,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为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效能、方便群众诉讼,青岛知识产权法庭在设立青岛中德生态园、蓝色硅谷核心区、青岛高新区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的基础上,又连续在威海环翠区、中国(潍坊)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烟台开发区设立巡回审判庭,优化了辖区内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格局。济南知识产权法庭先后设立了菏泽巡回审判庭、济南市中区七贤巡回审判庭、长清经济开发区巡回审判庭,进一步完善了知识产权审判机制建设。德州中院积极推动在宁津县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设立知识产权(宁津)巡回审判庭,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整体合力。

  为破解技术事实查明难问题、规范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山东高院起草了《关于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的办法(试行)》。各相关中院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搭建技术事实查明平台。济南中院与山东大学、济南大学等驻地高校及科研院所共同建立了技术咨询专家沟通机制。青岛中院制定了《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暂行办法》,引入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等技术类案件庭审,同时制定了《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专家咨询委员会章程(试行)》,聘任了一批各个技术领域的专家担任专家咨询员,建立专家智库,有效解决了复杂技术事实查明难题。

  山东高院制定了《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审判要素表》下发全省参照执行,推进了知识产权案件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提升了审判质效。济南中院加大诉讼调解力度,全年调撤案件2500件,调撤率67%。日照中院探索知识产权案件多元化解模式,发挥行政机关、行业协会、人民调解组织、律师、人民陪审员的协调引导作用,加大调解力度,优化调解方式,一审知识产权案件调撤率达85%。泰安中院注重采取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加强调解疏导,创新调解方式,特别是对于关联性、涉众性案件及时进行调解,所有调撤案件得以自觉履行,实现了“零投诉、零上访”的良好社会效果。潍坊中院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和多元化解工作,实现源头分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依托“两个一站式”建设,加强对知识产权纠纷的诉前分流化解,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质效。

  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山东法院紧紧围绕最高法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服务于创新驱动发展、新旧动能转换等重大工作部署精准落地。

  山东高院起草了《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意见的实施意见》,对解决知识产权审判中存在的“举证难、赔偿低、成本高、周期长”等问题提出了十二条具体意见和措施。青岛、枣庄、东营、德州等中级法院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分别制定了关于促进科技创新、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创新型城市、保障生态经济区建设等方面的指导性意见,助推知识产权保护和经济创新发展。

  山东高院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举办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座谈会”,交流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经验做法,加强知识产权维权平台与司法保护平台的衔接。进一步落实知识产权诉前调解机制,一批涉及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纠纷案件通过诉前调解平台化解,提高了权利人的维权效率,降低了维权成本。潍坊、菏泽、枣庄等中级法院注重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执法部门、维权中心、行业协会、法学会及中介机构等加强定期沟通、建立联系机制,促进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政保护、市场自主行为之间的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山东高院举办了“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问题研讨”法官沙龙,邀请部分民营企业家、市场监管部门代表、高校专家学者等研讨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提出司法对策,取得良好效果。济南、泰安、菏泽等中级法院注重对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电商聚集村镇的知识产权权益保护,通过走访、座谈、建立服务站点、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及时掌握企业、农户的司法需求,指导解答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问题,延伸服务触角,探索建立了高效便利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模式。淄博中院进一步完善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企业联系人制度,借助便民网格平台和科技法庭办公系统,在企业驻地较为集中的人民法庭设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室,有效提升了司法保护能力。

  山东高院连续第18年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周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8年山东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报告》(白皮书)和十大典型案件。邀请全国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典型案件庭审,座谈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和建议。各中级法院分别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典型案例、与相关部门座谈、走访企业、组织法官参与广播电台和电视台节目等多种形式宣传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山东高院及济南、青岛等中级法院积极探索通过互联网审判、微信“微审判”等方式线上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方便当事人诉讼,提高了审判效率。潍坊、泰安、日照、菏泽等中级法院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人民陪审员参审率均达100%,促进了司法民主和司法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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