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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先行先试“信用立法”

来源: 作者:时间:2020-01-07

  《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日前高票通过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表决。该条例按照法定程序报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后,将正式颁布实施。该条例将酒驾、医闹、传销、诋毁英烈等列入失信惩戒目录,同时保持谦抑,注重防止信用泛化、滥用。

  无上位法情况下率先探索

  近年来,高铁霸座、老赖欠债不还、教授剽窃论文等失信事件不断成为舆论热点。央视新闻披露,我国目前年签订合同40多亿份,但履约率仅50%左右,每年因诚信缺失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6000亿元。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衰。信用立法是对失信行为实施系统治理的有效机制。2018年,诚信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之一写入宪法,但国家层面尚未出台专门的社会信用法。2015年以来,陆续有上海、湖北、河北、浙江及我省宿迁等地试水信用立法。

  由于缺乏上位法依据,地方信用立法相当于在无人区探路。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法部民商经济法教研室主任王伟说,国内信用体系建设现状是实践探索快于理论研究,信用方面的许多概念、争议,理论界未完全形成共识。

  同时,社会对诚信问题关注度持续走高,为呼应民意,2018年初,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信用立法相关工作。经过近一年准备,去年初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龙翔在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提出制定社会信用条例,南京信用立法正式进入施工阶段。此次立法的定位是全国引领、特色鲜明、有效管用,力图为信用国家立法先行先试。

  百名最强大脑反复斟酌

  市民闯红灯受到交通法规处罚,再列入失信行为进行惩戒,是否违反一事不二罚的法治原则?

  归集、采集、使用、传播社会信用信息,有没有侵犯公民隐私权?

  限制失信人乘坐高铁、飞机,是否损害当事人的基本交通权利?

  

  这些问题,只是立法中须回答的众多问题中的几个。当信用立法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我们发现类似的疑惑不少,且无法从上位法找到答案。南京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马巧生说,立法过程中,我们时刻提醒自己保持冷静理性,谨慎谨慎再谨慎。

  去年4月,南京成立龙翔任组长的立法工作领导小组,汇聚全市最强资源,汇集全国最强大脑。文本起草前立法小组就公开招标,吸引全国范围优质智力资源加盟立法。华东政法大学、南京大学、南京理工大学3所高校、32名专家教授领衔,对《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立法研究、《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社会反响与需求调查研究》和《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蓝皮书》3项课题展开联合攻关,厘清信用立法的法理基础、社会需求等关键问题。

  经过近5个月打磨,《条例》草案去年8月提交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首次审议。此后,南京市人大常委会还在京、沪、渝组织3场专家论证会,中央党校、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和相关立法实务部门37名专家,对条例文本作深入论证。

  去年10月,凝聚各方智慧的《条例》草案提交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二次审议。此后,立法小组还分别请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发改委信用司,省人大相关专家对其中的创新性、引领性、探索性条款逐条审核把关。

  两年磨一剑。这部《条例》凝聚了中国法学界最强大脑的集体智慧。南京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姚正陆说,两年来,全国范围内先后有103名著名法学专家参加条例的立法调研、课题研究、文本起草、条例修改。

  体现谦抑开通失信修复渠道

  审议通过的《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共8章76条。酒驾、医闹、逃票、骗保、传销、诋毁英烈、精日行径等败德失信行为均已纳入惩戒目录清单。

  作为人大机关,我们秉持人民立场,严惩群众痛恨的失信行为。同时,作为立法机关,我们必须秉持法治精神,站稳法律立场,防止被情绪带偏。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研究室主任王利民举例说,有钱不还的老赖,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有的百姓从朴素情感出发,认为应禁止老赖子女考公务员,这就存在株连嫌疑,违背基本法治原则,必须避免。

  立法小组最终梳理21个乍一看貌似合情合理,细一想似乎悖离法治精神的问题,组织法学专家反复论证。去年9月18日,西南政法大学校长、法学教授付子堂带领13名法学大咖对条例文本逐条会审。南京市人大法制委办公室副主任张倩告诉记者,3场专家论证会,先后采纳建议75条,调整章节、修改条款124处。

  《条例》审议也经历三轮。一般的条例法规都是两审通过。我们对《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实行三审通过,目的就是严把立法质量关。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夏德智说,围绕失信惩戒这一条例中最受关注的核心条款,他们创造性归纳关联原则、比例原则、透明原则和责任自负原则四个原则,清晰界定失信惩戒的行为边界,严控信用泛化、滥用倾向。对轻微偶发的失信行为,《条例》特设失信惩戒豁免制度,不仅体现信用立法谦抑性原则,也有助于优化南京营商环境。

  该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继《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之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又一生动实践。龙翔告诉记者,该《条例》的出台,意味着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从此步入有法可依时代。

  通讯员 吴德 记者 陈月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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