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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心理双援助 服务群众效力优

来源: 作者:时间:2020-05-11

  2020年4月28日,受援人杨某某将“救危济困匡扶正义”的锦旗送到黑龙江省鹤岗市法律援助中心,这面锦旗承载着受援人杨某某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满意与认可。

  疫情期间,杨某某涉嫌故意伤案件被提起公诉。鹤岗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受理此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文化程度偏低,对法律知识认知不足,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得知将受到刑事处罚,导致心理压力过大,行为偏激,举止有暴力倾向。鹤岗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主动承办此案,克服疫情期间会见不方便等困难,三次到市看守护会见杨某某,不厌其烦地为其讲解与案件相关的法律知识,并对受援人焦虑烦躁冲动的情绪表现,从心理方面进行疏导,认真倾听耐心说服,及时化解了杨某某的不良情绪。通过多次会见,多次往返检察院、法院之间查阅卷宗复印材料,在充分了解案情的情况下,法律援助律师提出了有利于受援人的辩护意见,并被一审法院依法采纳。法院从轻判决、判处杨某某缓刑。

  鹤岗市法律援助中心为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积极创新法律援助服务举措,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同时关注受援群体的心理需求,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在接待咨询服务中,面对一些因认知偏差内心失衡等原因导致情绪或心理方面存在负面情绪的当事人,尤其是社会的贫弱群体,包括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刑事案件的未成年人、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等等,鹤岗市法律援助中心设立了私密接待室,法律援助律师主动向这些当事人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同时为他们提供心理疏导,帮助分析他们的心理问题,化解他们的消极情绪和不良心理倾向,引导他们积极正确地面对问题并通过法律渠道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实践证明,鹤岗市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对当事人给予法律和心理的双重援助,帮助他们正确理性认识问题,依法维权,更好地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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